| 12 Mar 2010 [雷曼事態] 快D釘銀行牌啦! |
| 點解金管證監唔釘銀行牌? 賊黎播! 快D釘銀行牌啦! |
| 11 Mar 2010 [曾 蔭 權] 禮賓府賞花奇遇記:花好遮不住迷債痛 |
| 花好遮不住迷債痛 |
| 08 Mar 2010 [雷曼事態] 我們要求證監及金管依例做事, 取消銀行在港營商牌照, 不容詐騙市民! |
我們要求證監及金管依例做事, 取消銀行在港營商牌照, 不容詐騙市民! 保障市民 財產! |
| 08 Mar 2010 [雷曼事態] 物必先腐而後蟲生--作者:無名 |
唉!官商勾結,狼狽為奸,簡直瀝瀝在目,而我們的政府,裝聾扮啞,是誰設立金管,證監的呢?是誰監察金管,證監的呢?還不是我們這無能的政府…… |
| 08 Mar 2010 [曾 蔭 權] "唇齿相依" -- 作者: 機司陳 |
此時此刻"特首府"杜鵑花盛開, 特首心花怒放之時, 又怎會介意上面淌着多少市民的鮮血 ! |
| 07 Mar 2010 [曾 蔭 權] 請大家踴躍參加 |
往禮賓府賞花這個主意很不錯, 聽說那裡的花是很好看的, 請大家踴躍參加吧 ! |
| 07 Mar 2010 [曾 蔭 權] 杜鵑花小知識 -- 作者:毛知 |
| ......叫得口吐鮮血,被鮮血沾染到的地方開了一朵朵的花...... |
| 07 Mar 2010 [雷曼事態] 強烈要求曾蔭權政府取消銀行證券牌照! -- 梁山英雄 |
事件發生年半, 銀行家仍堅持六成,七成 ! 真是有恃無恐 ! 正是有政府和掛羊頭賣狗肉的金管局 (掛監管銀行之名, 做維護銀行家利益之實) 的撑腰! 銀行家才能這樣! 只有曾蔭權這個最大老板, 才能讓證監永久終止調查銀行違規銷售迷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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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Mar 2010 [ELN事態] 銀行不能繼續行騙, 滾出香港吧! |
銀行不能繼續行騙, 滾出香港吧! |
| 05 Mar 2010 [ELN事態] 非常贊成銀行釘牌! |
非常贊成銀行釘牌! |
| 05 Mar 2010 [雷曼事態] 一起寫信要求金管向個別投訴人交代投訴成立詳細內容 |
| 一起寫信要求金管向個別投訴人交代投訴成立詳細內容, 不能有所隱瞞, 以圖放生銀行! |
| 05 Mar 2010 [雷曼事態] 釘銀行牌, 阻止銀行繼續行騙 |
釘銀行牌, 阻止銀行繼續行騙 |
| 05 Mar 2010 [ELN事態] 證據確鑿了, 48,000名苦主一起出來爭取百分百賠償吧! |
金管局發信給千多名渣打銀行苦主, 說有充份證據證明銀行誤導, 無恥的銀行立即百分百賠償吧! 再不要出什麼幾成方案出來了. 證據確鑿了, 48,000名苦主一起出來爭取百分百賠償吧! |
| 04 Mar 2010 [雷曼事態] 終止違規銀行牌照 |
我們強烈要求證監會,金管局懲治銀行,終止違規銀行牌照,不得在香港詐騙客戶, 並停止毀滅罪證! |
| 04 Mar 2010 [雷曼事態] 我們要求金管局向各投訴的苦主公開投訴成立的詳情, 幫助各苦主以這結果作法律追討 |
| 我們要求金管局向各投訴的苦主公開投訴成立的詳情, 幫助各苦主以這結果作法律追討 . 各雷曼產品苦主, 包括ELN, 星債, 買債......團結一致, 一同寫信要求金管局索回投訴成立的詳情! |
| 04 Mar 2010 [雷曼事態] 取消犯規的銀行在香港的經營牌照--作者: 小市民苦主 |
| 證據確鑿了, 我們要求政府取消犯規的銀行在香港的經營牌照, 懲罰違規銀行職員! 而不是犧牲苦主, 弄什麼3, 4, 5, 6, 7, 成方案. |
| 03 Mar 2010 [雷曼事態] 調你什麼解呀--作者:陳加長 |
傻強, 調你什麼解呀? 又出嚟呃人? 你同銀行有乜分別呀? 你唔做政府, 係咪去銀行做呀? |
| 03 Mar 2010 [雷曼事態] 3B 變 3C--作者:李另昌 |
金管局竟將一批原本是被界定為 "3B" 的苦主, 錯誤地發信通知他們是 "3C" ---即投訴不成立, 令一眾苦主頓時情緒失控及低落, 雖然 金管的助理總裁李令翔在與苦主的會議上公開道歉, 並已再發信通知更正. 但...... 這件事裡反映金管局職員的素質如何, 他們對苦主的態度如何, 他們的管治如何, 他們的監管如何......自己的監管也那麼不濟, 更遑論監管銀行了! 一個世界金融中心加長版的笑話...... |
| 02 Mar 2010 [ELN事態] 促請政府, 證監會, 和金管局不要再包庇銀行了--作者:曾氏兄弟 |
| 促請政府, 證監會, 和金管局不要再包庇 銀行了, 想搞調解毀滅證據? 調解會有百分百賠償嗎? 調解銀行會道歉嗎? |
| 01 Mar 2010 [ELN事態] 調什麼解, 快點百分百賠償吧! 釘銀行牌吧!-- 作者: 李伯伯 |
近日有逾千名渣打銀行苦主收到金管信件,金管說明了這些個案已有充份證據證明銀行誤導及銷售有問題,為什麼金管還要苦主調解? 為什麼不採取懲治行動?為什麼證監不把這些作系統性調查?反而在信中要苦主調解? 請按: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