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遊行公開信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首長曾蔭權先生
曾特首:
金融中心已被花旗銀行蒙污 特首高官竟是枉法不公
48 000名香港雷曼苦主,包括1 421名花旗苦主,本是安份守己,一等良民,可是無良花旗銀行為了貪婪,見利忘義,花言巧語,不惜作出虛假陳述,誘騙不合適的客户購買高風險產品,不披露產品說明書,又唆使苦主用畢生積蓄購買有毒的雷曼產品:ELN股票掛鈎票據,及所謂保本MLN指數掛鈎票據,讓客人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特區政府的證監會及金管局立法粗疏,監管不力,導致雷曼悲劇發生。以閣下身為特首,其下的財政司曾俊華,財經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處理事件最初一塌糊塗,繼而敷衍塞責,最後龜縮潛藏,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絕對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所為!
經過立法會雷曼小組的聆訊,銀行誤導的事實擺在眼前,可是金管局對花旗苦主的投訴敷衍了事,證監會又拖延調查花旗,不肯公開調查報告中有關銀行的缺失部分讓市民覽閱,這種公然包庇的行為,尤其是外資銀行,公然罔視法紀,令香港市民為之髮指!
雷曼事件已近三年,花旗至今仍是零賠償,政府就這樣眼巴巴的讓苦主三年來陷於水深火熱之中,並刻意誤導市民,迫使花旗苦主走出街頭;可是銀行財大氣粗,不惜雇用大量保安為難苦主,用九流公關刊登廣告,訛稱「一群中環金融從業員」意圖抹黑苦主,又利用關係,利用傳媒在一中文報章頭版全篇幅,圖文並茂曲線打擊花旗苦,次天另一報章繼續報導……
以上種種情況,簡直是香港人的悲哀,教市民能怎麼做?所以我們今天7.1,與所有未獲賠償的,被迫接受賠償的,被騙而心有不甘的,被折磨而要表達不滿的,都出來上街,參加7.1大遊行,要求特首閣下及一眾問責高官,承擔責任,你們看,連嚴打售賣雷曼有毒產品證券行的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也黯然下台,你們可有顏面繼續棧戀權位,不知廉恥,乞嗟來之食!
花旗雷曼苦主自救組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