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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銷售充斥多個行業

每隔一段時間,消費者委員會,便公布一些涉及不良經營的店舖,而一直以來,參茸海味店都是不良銷售的重災區,幾乎無日無之,有些甚至涉及了黑社會、非法禁錮、強迫購物等等令人髮指的行為,當中不少受害人是遊客,嚴重損害了香港作為旅遊中心的形象。我們實在不明白,政府為何不想想辦法,加強去監察和規管這些不良經營的參茸海味店,致令到它們禁之不絕,單單是去年的投訴個案,便比前年上升了三成四,除了以慣常的磨碎藥材,「打死狗講價」和冒充高價貨之外,亦有以作斤,標價200元一斤的鮑魚,以信用卡收費時,突然變成了200元一,收取了客人3,200元,而這種手法在參茸海味店中屢見不鮮,大家都見怪不怪了。

政府沒有設法打擊不良參茸海味店這個重災區,自然是失職,但是當看見有關不良銷售的報道不時而出,我們禁不住懷疑,是否香港商人的商業道德出現了甚麼問題呢?

舉例來說:清洗羽絨產品後出現問題,應該是技術掌握不善,這牽涉到專業技術的水平不足的問題,但是洗衣業向來賠償金額是很少的,所以本質上和不良銷售無關。平板電腦的投訴大升至600宗,是前年同期的2.6倍,則應與近期平板電腦大為流行絕對有關:銷售的數量多了,次貨比率自然也會相應增加。此外,平板電腦的品質也有關係,可能這種產品的技術還未完全成熟,所以品質並不穩定,自然也較易受到損壞。至於部份品牌不可換機,這似乎不關零售商人的事,而是製造商的問題,但是香港的平板電腦製造商究竟有多少呢?大部份的平板電腦製造商都是來自外地,也不一定有香港代理。當然了,我們可以責怪零售商人,不應售賣不可退貨的產品,消委會也作出了類似的指引,認為消費者有權換取一部完全沒有問題的新機。當然了,政府甚至可以立法規定,但這會不會反而阻礙了正常的商業活動,又或是剝奪了消費者的部份選擇權,則不得而知了。不過我們有一點是需要補充的,就是電器這行業,毛利不高,如果生產商不肯換貨,而規定零售商負上這責任,當然也會加重了其經營上的負擔。

以上的陳述,是企圖向大家說明,在香港,除了參茸海味店這個騙人的重災區之外,其實不良的銷售並不嚴重。反而另外一些不良銷售的重災區,卻是在金融產品,例如銷售有毒的雷曼債券,要前線人員向普羅大眾推銷極其複雜的結構性產品,又或者是我們批評過好幾次的,電訊商的各種不良經營手法,例如客戶得經多重手續才能取消戶口,巧立名目濫收費用,諸如數據漫遊便是「坑人」的重點,但是這些「坑人不眨眼」,而且是所「坑」者數目不菲的重災區,卻不受到《商品說明條例》所保障。政府的說法是,由於規管這些特定行業需要專門知識,這些行業已有相關的法定規管架構負責監管、處理投訴和執行紀律處分,故此毋須架床疊屋,把它們納入《商品說明條例》規管範圍。可是話雖如此,金融機構和電訊公司卻繼續肆虐於香港,明眼人有眼均見,政府卻視若無睹,證明了相關的專業規定根本無法保障到香港的消費者,政府也該做點事情了。

最後,有關誤導性的銷售方面,我們的結論是,香港的零售業除了參茸海味業之外,大致上並沒有太嚴重的不良銷售,重災區倒是由大財團經營的銀行界、電訊界、和超級市場等,但是政府既不打蒼蠅(參茸海味店),也不打老虎,是怎也說不通的。

17 Jan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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