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行:無參與推銷代售活動 在推銷高分卡的過程中,職員曾向記者推銷「中國替代能源基金」。交通銀行信託有限公司表示,交通銀行並非中國替代能源基金之信託人。交通銀行信託有限公司只是受盈豐環球有限公司委託,擔任該基金之帳戶管理人及資產託管人之後台工作,交通銀行信託有限公司及交通銀行並無參與及並不負責此基金之代售或銷售活動。在證監會網頁的投資產品列表上,亦沒有該基金的名稱。 證監網無名疑走法律罅 投資者學會會長譚紹興表示,「做後台工作只是做後勤,不會幫你『睇住』筆錢不讓人取走,與做信託大有不同。」他指,向公眾推銷基金,須向證監會申請基金牌照,「如果招徠巿民投資一盤生意,傾談過程當中變成投資基金,則有點走法律罅,即使未必算向公眾推銷基金,但也有誤導成分,因為如果巿民一心想去做生意,根本沒有投資基金的心理準備,很容易做錯決定,就好像雷曼事件,巿民本身打算存款,但變成買雷曼,很有問題。」
16 Mar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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