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辦理信用卡的消費者都遇到了信用卡被全額罰息的情況。比如消費者用信用卡消費了1000 元錢,後來還了999 元,只有1 元沒有還清,但是在還款最後期限超過以後,銀行計算利息時,不是按照1 元算,而是按照1000 元去算。消費者認為銀行這種做法極不公平, 「銀行不能只要求消費者講信用,而銀行卻不講信用,把一些霸權的條款強加給我們」。 信用卡為什麼不講信用?我想以下原因應該是不容忽視的。比方,監管部門樂見銀行賺錢。這個全額罰息的霸王條款可不是什麼新生事物,而是出現好長時間了。但為什麼就是沒有人來管呢?其實,這和醫院的「以藥養醫」是一回事。此前的銀行,賺了是自己的,賠了是國家的。進行股份制改革後,國家已經不能夠再為銀行兜底了,但也不能讓銀行虧本呀,再說了,國外銀行都有中間業務收入,咱們的銀行也不能只靠吃存貸息差活,所以,只要銀行能想出來收費的辦法,監管部門基本上就會默許的。銀行各種各樣的收費引來了多少爭議?但除了銀行卡跨行查詢費、對個人的零鈔清點費被叫停了外,哪項收費不是收了就收了?而被叫停的這兩項收費本來也收不到幾個錢呀。 比方,信用卡本身就決定了靠「不講信用」賺錢。信用卡之所以能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原因之一就在於其會給消費者帶來許多實惠。比方,可以「今天消費,明天還錢」;比方,每年消費一定次數後可以免年費;比方,可以用異地匯款省手續費等等。但消費者得到的實惠越多,也就意味銀行虧的越多,可誰相信銀行會當活雷鋒呢?如果信用卡只能給消費者帶來方便和實惠的話,銀行為啥還要推出信用卡業務呀? 是的,信用卡的特點之一是「卡發給客戶,但賺的確是商家的錢」。但咱們的銀行也絕對不會放過賺持卡人錢的機會的。比方這個「全額罰息」就是將銀行利益最大化的最佳手段之一。怕全額罰息就可能多還錢,但多還的部分沒有利息,而怕罰息又不敢不及時還錢,這就提高了發行信用卡的安全係數。反正信用卡是有市場的。 信用卡是個好東西,但再好的東西到了咱們這裡可能都會變味的。所以,信用卡不講信用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如果你真的沒有多少錢的話,最好遠離信用卡,想賺銀行的便宜,結果只能是讓銀行賺你的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