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訊】有團體本月收集市面上10間銀行的信用卡申請表,發現所有銀行均有權將申請人的個人資料轉轉移給其他機構,並沒有設立「接受或取消」選項予申請人。而當申請人取消信用卡時,一半銀行均可保持申請人的資料5年或以上。負責調查的機構批評,有關的聲明不但漠視市民私隱,其字體更只得1至3毫米,有避責之嫌,建議政府立法規管轉移個人資料條款。刪除資料需時達10年此外,申請人如要取消信用卡服務,一半銀行均要5年或以上才可刪除有關的個人資料,星展及中信銀行更表示會儲存客戶資料多達10年。新論壇理事佘繼泉批評,申請表的聲明不但沒有給予申請人選擇是否轉移個人資料的權利,加上字體細小,市民難以得知其私隱是否得到保障,建議政府盡快就私隱條例立法,並已將有關的資料交予消費者委員會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指,昨日已與新論壇成員會面,亦已就其要求致函回覆。公署將於下月推出一份新修訂的直銷活動詳細指引,協助業界在使用個人資料進行直銷活動時遵守條例規定。採訪:廖國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