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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銀行索取得到本人私隱的機構的詳細名稱, 地址, 電話, 及負責人姓名, 以便跟進事件 |
致 ________銀行總裁: 今天全港各大報章報導, 有6間銀行涉嫌將客戶資料交與或售與除銀行以外的機構(如保險公司), 作為商業用途, 金管局及私隱專員公署亦為此展開廣泛調查. 我們身為雷曼事件受害人, 飽受銀行誤導, 購買雷曼產品, 本已是煩擾不堪; 其間又查出銀行職員冒簽, 誤導, 銷毀元件的狀況, 給警方起訴, 令人質疑銀行的誠信; 現在銀行又出賣客戶私隱給商業機構, 實在令我對銀行的信心盡失, 本人對有銀行一而再, 再而三地為利益而出賣客戶, 感到相當憂慮及憤怒. 香港 社會又對銀行產生再一次的恐慌了. 現在本人正式向 貴銀行詢問, 有否將本人的私人資料 (包括中英文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郵地址, 通訊地址, 居住地址, 財務狀況……等等及其他相關資料), 交與, 或轉移, 或售與除銀行以外的公司或機構. 如 貴銀行有將上述資料披露予機構, 請將該機構的詳細名稱, 地址, 電話, 及負責人姓名通知本人, 以便聯繫. 請儘快答覆, 以釋本人疑慮. 祝安康! 客戶 ______________ 上 (銀行戶口號碼: ) 2010年8月20日
21 Aug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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