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參加「雷曼苦主集思會」的新聞稿
日期: 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
時間: 晚上8時 至 10時
地點: 香港灣仔駱克道3號小童群益會607室 (更改了)
雷曼苦主大聯盟的行動已經走到了十字路口,須要找出新的方向和目標.目前的形勢是,政府和銀行都想為雷曼事件拉閘,留剩下一條對苦主最為不利的法律途徑.
雷曼事件三年多,事涉之三方:政府監管機構,銀行與苦主情形如何?
到目前為止,在經濟上,苦主總體損失應該大過銀行.估計六四開,苦主佔六成,銀行四成.其中最大份的迷債,銀行的所謂特惠金,也只是投資額與可派發款項的差額的一半,還要扣去所謂經驗投資者/專業投資者,也不知道銀行又從債券的升值部份中得到多少?!
另外,其中至少星展和大摩還發了雷曼災難財.政府卻分毫無損.在責任和名譽上,政府監管機構和銀行都沒有承認錯誤沒有道歉,反而苦主背上了輸不起的惡名.
最不可思議的是,引發事件最關鍵之瀆職的政府監管機構,卻超然事外,制定出遊戲規則,當起裁判來了!
- 為什麼不能在先進國家零售的雷曼相關有毒債券,在香港大賣?
- 為什麼是販毒債者無罪? 中毒債者該死?!
- 為什麼販毒債者之銀行腰板這麼硬?!是誰把銀行應負的責任,轉嫁到苦主頭上?
要徹底解決問題,總要回歸到發生問題的根本.我們劍指證監會和金管局,正是各有不同產品的所有苦主的共同目標.
匯豐銀行是迷你債券抵押品的信托人,同時,也有兩位職員在迷你債券發行公司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任職董事。此外,紐約地方破產法庭在雷曼破產報告中指出匯豐與雷曼有密切而廣泛的業務聯繫。因此,系列迷你債券在香港發行,與匯豐銀行有密切的關係,並且是起了重要的作用。了解迷你債券在香港造成傷害的根源,始作俑者的匯豐銀行之責任是必不可少的。匯豐豈能置身事外,我們誓會追究和抗爭到底, 討回應得和合理的賠償。
雷曼苦主大聯盟
2011/10/17
18 Oct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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