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作為首間因雷曼迷債而發出盈警的銀行,富邦銀行(00636)去年一如所料「見紅」,每股虧損5.16港仙。這是因銀行需要向優先股股東支付8,351.7萬元股息,在支付股息後,富邦全年度轉盈為虧,虧損6,050萬元。 派1.5仙 全年派息高於盈利 惟富邦的業績報告中,股東應佔業溢利則為2,299.5萬元,並未出現見紅,這是因為數字未有計及派優先股股息的影響。與此同時,即使銀行錄後每股虧損5.16港仙,仍堅持派發1.5港仙的末期股息,令到全年派息金額達3,516萬元,遠高於銀行盈利水平。 富邦銀行高級副總裁兼財務主管王浩人表示,今年的派息可視為特殊案例,長遠而言,銀行希望維持約40%的派息比率。他又指出,該行的目標是股東回報率可達母公司台灣富邦金控的水平,富邦金控去年的股本回報率為6%,而香港方面,即使不計算優先股息的影響,亦只有0.48%。 迷債相關支出 09年撥備逾億 富邦於2008年已發出盈警,全年盈利僅1.01億元,較07年急跌78%,09年更預告見紅,迷債的賠償是其中一個因素。王浩人表示,銀行因應雷曼迷債回購及相關支出,08年及09年合共付1.4億港元,當中1億港元是在09年撥出。 然而,根據富邦去年中作出的資料披露,銀行因應迷債的回購及其他相關支出,估計高達3.33億港元。證券界人士指出,相信富邦是估計抵押品價值,未有全數作出撥備。 另一方面,08年富邦曾發行11.7億股優先股,該批優先股年息達9厘,09年是富邦首次全年為優先股支付股息,金額達8,351萬元,優先股年期為5年,換言之,未來四年銀行需支付龐大優先股息。
10 Mar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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