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們要求金管局向各投訴的苦主公開投訴成立的詳情, 幫助各苦主以這結果作法律追討 |
金管局必須將調查銀行違規銷售的結果, 逐點列出, 通知有關苦主, 而不是說什麼"有充分證據轉到證監會調查"., 更不應蒙騙苦主說這封通知信對民事追討有用, 又大篇幅慫恿苦主調解, 金管局那麼心急去毀滅證據? 請問這封信對民事索償有什麼用? 身為受害者及市民是有權知道那幾點對銀行的投訴是成立的. 你們為什麼那麼努力掩蓋? 我們要求金管局向各投訴的苦主公開投訴成立的詳情, 幫助各苦主以這結果作法律追討。 各雷曼產品苦主, 包括ELN, 星債, 買債......團結一致, 一同寫信要求金管局索回投訴成立的詳情!
04 Mar 2010
Comments
Add Com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