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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賓府門外遞交給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曾蔭權的請願信內容-- 雷曼苦主大聯盟 |
致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曾蔭權:
雷曼苦主自2008年9月15日發生至今, 業已超逾15個月, 五萬戶家庭受苦至今, 政府依舊袖手旁觀, 將責任推卸到證監會及金管局身上, 以為可以置身事外. 我們並不認為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的做法. 證監會與金管局在月前推出所謂和解方案, 強迫迷債苦主接受 “不平等” 條件, 根本就是幫老千銀行掠奪勤勞市民的血汗錢. 而其他雷曼相關產品如股票掛鉤票據, CONSTALLATION, 神州, 蜜源……等等的雷曼相關票據, 銀行同時採用了與迷債相同的詐騙手法, 騙取市民財產, 但這兩間所謂監管機構竟然毫不理會, 更甚者, 對於外資銀行, 如花旗, 渣打和荷蘭等, 則退避三舍. 警務處運用龐大資源調查, 只能在15個月內起訴一個個案, 消委會就連一個也欠奉, 我們不禁要問這個政府為我們這些受害市民做過些什麼? 反而 貴弟婦可以藉立法會功能組別地產界議員石禮謙之助, 向銀行索取賠償, 敢問這是一個什麼社會? 近日雷曼事件有突破性發展, 有前證監會高層向立法會雷曼小組作證, 說出雷曼事件是可以完全避免的, 就是因為前主席急於邀功, 管理層又被大幅被撤換, 部門之間勾心鬥角, 審批人員對結構性產品沒有深入的了解, 令大部分結構性產品完全沒有顧及市民及投資者. 由於證監會所犯下這樣的嚴重錯誤, 所以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亦即證監會必須向所有雷曼苦主作百分百賠償. 你作為一個特首, 理應向我們負責, 而不是向老千銀行諂媚奉承, 證監會失責, 財政司司長不用負責任嗎? 特首不用負責任嗎? 你是市民的特首, 而不是銀行的特首, 所以應該運用權力, 要證監會向所有雷曼苦主作百分百賠償. 我們也代表全港五萬個苦主, 嚴正要向你說我們要百分百賠償!
雷曼苦主大聯盟上 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日
31 Jan 2010 [太陽報] 雷曼苦主續抗爭 雷曼苦主抗爭持續,昨兵分兩路,百多名雷曼苦主前往禮賓府門外遞交請願信,另二十二名ELN苦主則往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官邸示威,他們靜坐及舉起橫額,大叫口號表達訴求,下午和平散去。 請按: 照片 在 [大聯盟影音區 ] 
31 Ja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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