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八達通轉移客戶個人資料一役,港人更重視資料保障。私隱專員蔣任宏昨表示已去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要求擴大修例範圍,將違規轉售個人資料作直銷活動牟利,列作刑事罪。 蔣又表示,私隱專員公署將推出新修訂的直銷活動指引,並希望下月能完成八達通事件調查,公布結果。 新論壇早前搜集市面上十家銀行的信用卡申請表,檢視有關個人資料條款。結果發現,全部銀行都要求客戶授權銀行將其個人資料用作推廣用途;亦要求客戶同意銀行可將其資料,轉移給其他機構如特選公司、附屬或聯營公司,當中六份更表明會將資料輸出海外公司。 全部聲明都沒有「取消或接收」推廣訊息的選項;條文字體又過細,由一毫米至三毫米不等,難以閱讀;客戶在取消信用卡後,每家銀行保留客戶資料時期並無統一,普遍保留半年至七年,最長達十年,只有東亞會立即刪除。 新論壇昨早約見私隱專員蔣任宏,提交上述調查結果,建議當局即時立法規管。蔣表示已去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要求擴大修例範圍,包括將違規轉售客戶個人資料予第三者作直銷活動牟利,列為刑事罪行,及加強監管直銷活動,私隱專員公署即將推出新修訂的直銷活動指引。記者馬志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