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08年雷曼迷債事件之後,政府推出一連串亡羊補牢措施,加強監管之餘,還要增加公眾對投資產品的認識,因此籌備成立投資者教育局,統籌所有針對投資者的教育工作,該局預計最快會於2013年成立。
由證監會全資擁有
構思中的投資者教育局由證監會全資擁有,經費亦由該會支付,毋須投資者分擔。設立該局之目的,是提升公眾的金融知識以及理財能力,協助他們作出明智的投資決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去年初曾就成立該局的建議作公眾諮詢,其後收到逾百份意見書,絕大多數回應者均贊成有關建議。
不會提供顧問服務
投資者教育局主要負責全面構思並推行投資者教育策略,該局預計聘請20名全職員工,並通過本身的網站以及傳媒向公眾傳達教育訊息,推動投資者認識自己的權利和責任,以及如何掌握金融產品的特性。不過,該局不會審核投資產品,也不會提供投資顧問服務,更不會協助投資者選擇入市或離場時機。
管治架構方面,將由獨立董事局監督,董事局代表包括相關金融監管機構,政府政策局代表和業內專家。當投資者教育局成立之後,現時各金融監管機構的相關工作,將會逐步移交給這個新機構。
23 Dec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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