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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
本人為雷曼掛鈎票據苦主 , 現年五十歲 , 是家庭經濟支柱 , 在去年因患有重抑鬱症 , 於七月辭去已工作了 13 年之工作並收取了約一百萬之公積金。在家養病其間 , 本人需接受心理醫生及精神科醫生之葯物治療。 十月在右 , 在太太林少雯之介紹下在花旗銀行開戶 , 太太曾向花旗銀行美孚分行投資顧問 May Cho 叮囑 , 本人沒任何投資經驗連股票買賣也未試過 , 叫 May Cho 好好照顧 , 因此本人才信任 May Cho 。
2007 年 11 月初才開始接觸投資產品 , 在此之前 , 本人從未參與任何投資活動 , 包括股票 , 債券 , 外匯及基金投資。
香港證監規定銀行只能推銷股票掛鈎票據予熟悉投資之高風險投資者。 投資顧問並沒為本人作個人投資風險評估 , 只 ’ 叫本人在作投資風險評估表上簽名 , 並說這只是例行工作會為我填寫 , 發夢也估不到會被評定為能承受高風險之經驗投資者。
明知本人亳無投資經驗下推介投資雷曼兄弟股票掛鈎票據 , May Cho 並沒有解釋清楚此票據之風險 , 只說此票據掛鈎有中國移動 , 中國人壽及中石油 , 全部是大藍籌 , 絕對沒有問題 , 並不斷游說本人盡決定 , 我就在沒被知會所承受的高風險下 , 在 30 分鐘內決定將一半之公積金 (HKD500,000) 投資在貴行推介之掛鈎票據上 , 人生一次大額投資 , 從沒想過會完全輸掉一半的積蓄。 May Cho 向我等投資初哥推銷此等高風險產品 , 有違金管局指引 , 亦違反應有之專業操守。 票據內之詳細條款並未在購買前解說 , 只是在購買後好一段時間才郵寄給本人 , 亦不合正常程序。
本人投資在雷曼兄弟股票掛鈎票據是完全被花旗銀行誤導及本人在嚴重抑鬱之情況下 , 失去正常認知下所做成的。 銀行職員只顧圖利 , 並未作為投資顧問身份去評估客人之投資經驗及可承受風險 , 胡亂推銷高風險產品實屬缺德 。 請中央政府伸出援手 , 為我們主持公道。
致國家領導人
雷曼苦主
王先生
29 May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