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昨宣布,由9月4日起,中介人推廣投資產品時不得以贈品作招徠,以免投資者分散注意力,忽略產品特點及風險。不過,中介人提供收費折扣,以及在與推廣投資產品無直接關係之時,中介人提供贈品則不受限制。 免分散注意力 忽略產品風險 證監會昨透過官方網站的《慧博士專欄》表示,為加強投資者保障,由9月4日起禁止中介人以贈品來推廣投資產品,不論贈品屬甚麼性質及價值多少。這樣,投資者將不會受任何推廣所影響,可專注考慮投資產品的特點及風險,從而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所有證監會轄下的持牌或註冊中介人都必須遵守這項規定。 該會同時指出,中介人如為了推廣形象、與客戶建立關係及╱或為推廣產品以外的目的,則仍可提供收費折扣及贈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