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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 VS 銀行職員
同樣是犯了刑事詐騙, 陳振聰就被警方高調拘捕協助調查, 但銀行職員卻被警方低調告上東區法院, 並以該名無業女子稱呼之。 陳振聰被拘捕的場面多麼震撼, 記者爭相採訪簡直可以形容為全城轟動 ! 但該名無業女子是全港迷債刑事詐騙案首宗被警方告上法庭, 卻引不起傳媒的注目, 這真苦了全港五萬名雷曼苦主 !
本人當日在東區法院所見, 該名無業銀行女子非常有辦法, 身邊除了其男友外, 還有三名身穿西裝, 疑似律師跟身, 無業得來, 如此富貴, 怎不讓我們這數個親臨東區法院旁聽的苦主們為之詐舌 ! 無業的銀行前僱員都有如此勢頭, 怪不得銀行家們可以把我們這班雷曼苦主不放在眼內, 現在只有冀望商業罪案調查科不要厚此薄彼, 一定要幫苦主們尋回公道, 而傳媒們也要在四月十九日齊集東區法院, 恭候該名無業女子審判的來臨, 看一看雷曼苦主們吐氣揚眉的一天 !
銀行苦主

有苦主到場支持及聲援原訴人
資料 03 Feb 2010 [東方日報] 涉冒簽買迷債女職員候審
美國主要投資銀行之一雷曼兄弟爆煲後,本港首宗有關迷債的刑事起訴案,昨於東區法院再提堂,被控的銀行女職員,涉嫌於○八年四月期間冒認女客戶的簽名,在銀行的申請購買迷債文件上簽署,她被控偽造罪,案件昨排期於四月十九日開審。 女被告朱麗詩(卅三歲),現報稱無業,獲准續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候審。她被控約於○八年四月三十日,在一系列的大新銀行有限公司「36系列迷你債券」申請購買文件,包括債券/票據申購指示、投資產品風險聲明、投資產品說明紀錄,以及美國預扣稅實益擁有人國外身份證明書上,偽冒申請人歐鳳儀簽署,意圖使她自己或他人得益或不利。 案件編號:ESCC 119/2010 轉載自:東方日報 2010年2月3日(三) 版 聲明: 雷曼苦主大聯盟對所有文章的真實性、完整性等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言論只代表該作者的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本網站只擔當各苦主溝通的平台, 讀者應尋求專業意見以確定該言論的真實性。如讀者讀者覺得有任何問題,請聯絡我們.。
04 Feb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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