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訊】在立法會雷曼迷債小組研訊上,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雷曼迷債問題並非由監管模式引起,每個市場均有其不同監管模式,而在雷曼迷債危機中可見,並無單一監管模式適合。他又說,雷曼迷債回購方案協議已為投資者謀求最大利益,又得到16間分銷銀行的同意。韋奕禮昨日出席研訊時,首次提交4份文件作證供,包括前年向財政司長曾俊華提交的調查報告中刪去的部份,以及金管局、證監會和政府的通訊資料等。他不認同財政司長曾俊華在去年指,迷債爭議源於證監會審批銷售章程問題,認為當時司長的結論言之尚早,因為金融海嘯下,幾乎沒有一個國家的監管制度能夠成功防範危機。 議員質疑沒採法律行動 他說,在雷曼倒閉前,曾經與政府商討過,檢討現行的金融監管架構,但他不認同現行架構是導致雷曼迷債問題的因素之一,他重申雷曼迷債問題並非由監管模式引起。 此外,議員余若薇和陳健波指出,證監會的報告確認雷曼迷債分銷銀行銷售有違規,質疑最終同意16間分銷銀行只需賠償本金的六至七成,以及為何不採取法律行動。 韋奕禮表示,事件涉及多間銀行,金額規模不一,可以與16間銀行達成協議,已經不簡單,雖然當局可對違規銀行採取法律行動,但未必能令所有投資者取得賠償,認為現時的回購方案已經是最好的做法。 金管局昨日表示,截至本月7日,共有75%的雷曼投訴個案已經處理完畢,並已決定對417宗投訴啟動紀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