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嘉華於2009 年9 月公布,若所有合資格客戶均接受回購,會以2.78 億元回購雷曼迷債。過去兩年,中信亦涉及多宗被迷債事主入稟高院索償的案件。
09 年3 月,一名離婚婦入稟高院指中信嘉華職員誤導,令她用600 萬元買入雷曼迷債,她又表示,一直靠定存收息撫養3
名在學子女,本身為其朋友的中信嘉華銀行經理游說她購買「利息高、風險低」的迷債。雷曼破產後,銀行不肯和解,她精神受創兩度自殺。
同年9 月,另一目不識丁離婚婦入稟區域法院,向中信嘉華銀行追討44 萬元,她於05 年3 月至06 年8
月,三度遭中信嘉華的職員誤導,在不清楚細節下以44 萬元購買了3 份雷曼迷債。雷曼破產使其積蓄化為烏有,故入稟向銀行追討。她稱一直與兩名兒子同住,長子為智障人士,次子為學生,僅靠積蓄和前夫給予兒子的生活費等來維持生活。
23 Dec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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